息县召开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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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制度建设的公信力和执行力,9月25日,息县司法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会,县直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公职律师代表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向峰主持。
依据《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标准,此次后评估活动选取了《息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六个文件进行评估,选取的六个文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具有一定代表性。
会上,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股工作人员带领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吴向峰强调,一是文件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实施后评估工作中充分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组织相关主体参与论证过程。二是此次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结论应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或者继续执行的重要依据,司法局要加强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实施部门的评估报告和征集意见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结合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反馈情况,严格审核六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报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公职律师要充分发挥作用,对于此次评估的六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群众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跟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纳入法治息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