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Q03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季节性 窗口(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市内乘坐25路、28路、30路公交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公交站下车即可)。
三、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有效期是在2025年2月28日之后)。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为打印版,印章齐全(户口簿首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本人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字迹、印章清晰,户号、人号,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4年度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3.现场审核须由本人办理,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务必按照预约日期现场办理,到现场后取号排队有序办理。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咨询电话:0376-6368116
信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