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朱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已收悉,市政府对您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经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精准分析议题。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4日,市人民政府就印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信政文〔2018〕7号),就法律顾问的聘用、续聘、解聘、管理考核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凯于2022年12月3日签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17号令,公布经2022年11月14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工作举措
(一)严格要求,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各级文件要求,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备案制度,对各级政府部门聘用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印发《信阳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信法政办〔2023〕28号),搞好考评工作,对表现优秀的法律顾问进行相应的褒奖,对不称职的予以解聘,确保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落到实处。
(二)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监督指导。转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充分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强化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明确选聘条件,确保经费保障。各级文件中,均对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程序、公示时限等予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在选聘法律顾问工作中,务必保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就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工作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在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经费保障相关规定,未按时支付法律顾问相关费用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衷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信阳市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磊 0376-6810607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