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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12-29 信息来源:

一、机关科室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承办委员会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协调小组、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376-6810667  负责人:李珂

办公室(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11  负责人:李振安

(三)法治调研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依法行政指导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办公电话:0376-6810685  负责人:闫茹洁

)行政立法科。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政府立法工作,承担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审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编纂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办公电话:0376-6810625  负责人:陶然

规范性文件审核科。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79  负责人:向春燕

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与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提出问责建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50  负责人:王钰文

)普法教育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18  负责人:苏鑫

)律师管理科。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07  负责人:朱辉

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与省厅行政审批服务处对接,处理市局审批事项的复审事宜及审批结果的发放;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与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接受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负责办理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报批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市局营商环境工作。

办公电话:0376-6368116  负责人:敖晶晶

)法律援助科。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工作;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开展经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03  负责人:王强

)司法鉴定和公证仲裁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协助省司法厅编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工作;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

办公电话:0376-6810601  负责人:黄昌旸

(十基层管理科。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91  负责人:彭润阁

(十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困难、问题及重大案(事)件;负责指导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办公电话:0376-6810687  负责人:黄敏

(十)戒毒管理科。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生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指导市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维稳工作;负责社会风险排查工作的研判、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稳定、减灾、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90  负责人:端木蕾佳

(十计财装备科。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服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86  负责人:谢超

(十六)政治部(警务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辖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保留警务督察支队牌子。

办公电话:0376-6810675  负责人:何旋

(十新闻宣传科。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控工作;对局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对各县区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负责上级交办的网军队伍建设、网评员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36  负责人:李为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统战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巡视巡察,对局党组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

办公电话:0376-6810658  负责人:周赟

十九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社区做好家属院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76-6810605  负责人:陆景莲

     二、直属单位

    (一)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依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施管理、教育矫治,组织习艺劳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疾病防治和心理矫治工作。

办公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89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人:付伟

电话:0376-8117510

(二)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市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培训、考核工作,承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4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人:庄毅

电话:0376-6881589

   (三)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审查受理市级司法机关管辖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市级司法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审核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承担指派事项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1531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人:王强

电话:0376-6810603

   (四)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

    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担任公证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法律服务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纠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1531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人:欧阳骏

电话:0376-68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