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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信阳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信阳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信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部署,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热点,立足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信阳市司法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427条,其中解读信息20条,涉及法律援助、立法、普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招录等多个群众密切关注事项;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6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8条。本年度收到群众网络留言1条并按期办理。积极征求群众对重要工作的意见建议,包括立法意见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等,2024年我局累计开展3期征集调查。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4年度,信阳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6件申请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答复。其中,不予公开2件(均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无法提供2件(均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次(均为结果维持),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阳市司法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定期清理无效信息,对发布不规范的历史信息进行整改。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安排专人维护平台和管理账号,切实保障平台信息安全。2024年度,市司法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调整网站界面及栏目设置,升级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当前市司法局官网已完成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升级新媒体宣传服务功能,通过与法治网等主流媒体合作,结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专题、专栏、专项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当前市司法局已开通的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行态势良好,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安全检测评估5次,定期开展网站清理排查,清理网站错敏词、错误链接、失效链接和外链,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保障本单位网络数据安全。积极参与并组织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要点解读等业务工作培训。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专业性强,解读文件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多彩,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仍需扩宽,当前已公开信息和社会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信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从社会关切话题、新旧政策差异等角度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梳理,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网络安全、舆情防控等方面政策法规内容的理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