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日期:2025-08-12
信息来源:信阳市司法局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依据 |
1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2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3 | 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检查 |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条 |
5 | 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是否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经营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