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闻

市司法局出台“双五条”措施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6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双五条”措施》,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护航全市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提升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感受度和认同度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

 

(一)加强涉民营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保护民营经济、促进外商投资等不相适应的规定。加强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着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壁垒。

(二)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涉民营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对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对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开展个案监督,对监督发现的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免罚轻罚等专题,为执法部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以及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指引。

(四)提高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水平。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村居法律顾问等活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帮助专精特新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五)提升涉民营企业公证服务质效。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承诺,开通民营企业公证“绿色通道”,满足民营企业便利化、个性化公证服务需求,提高涉企公证服务质效。落实公证收费最高限额,商事类、财产类合同的公证收费不得超过标的额0.1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收费不得超过债务总额的0.2%,鼓励公证机构对困难民营企业酌情减收公证服务费用。打造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保护制度。

 

服务保障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

 

(一)推进民生领域立法保障。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立法,推动出台《信阳市行政调解办法》《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断丰富开门立法方式方法,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辟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绿色通道”,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着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打造高效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能力,开发“信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为公众提供便捷化、交互式的“互联网+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工作,建立完善我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承诺审核机制。

(四)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梳理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三个融入”),采取主动告知引导,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有效拓宽群众、企业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渠道。

(五)加强精准性实效性普法。严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压实普法责任,凝聚普法合力。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主题宣传,结合群众身边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新媒体普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精准性实效性普法。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有效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建强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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