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8
近日,罗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优化营商环境案件。2019年8月31日,郑某在罗山县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处购得一台价值106000元的沃得收割机。除去政府对该收割机的补贴30000元外,郑某于当日向该农机销售公司支付了3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余款46000元。后该公司多次向郑某催要此款,郑某却一直拖欠不还。无奈,该公司只好将郑某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
罗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在接到诉讼材料并了解基本案情后,便及时与郑某联系,了解到双方主要是因为沟通中存在问题,矛盾才被激化的,所以事情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于是,在征得郑某和该公司的同意后,调解员将双方约到一起进行视频调解。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观点后,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进行化解,最终被申请人郑某同意于2022年6月13日前向申请人罗山县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偿还欠款28000元,一起本该是诉讼的案件于庭前得到了化解。
本案是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员以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优化营商环境案例的典型代表,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几乎是“零成本”支出,在降低了案件经济成本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