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市直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和实施后的评估工作,现将《信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7日
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