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7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成效进行评估,是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
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市司法局决定启动“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项目”公开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从今日起持续到3月16日,最终将综合线上投票和线下反馈,选出3件作为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项目,诚邀您参与投票!
评估候选项目介绍
1.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4〕148号)
内容介绍: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文件对信阳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2.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信政办〔2016〕146号)
内容介绍: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文件对我市辖区内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及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规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11〕93号)
内容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使住宅小区居民的适龄子女就近接受良好的教育,文件对城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内容作出规定。
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信政〔2016〕34号)
内容介绍:为适应经济社会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文件在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5.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7〕11号)
内容介绍: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文件对我市商品住宅(含与商品住宅相连的非住宅部分)、已售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6.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信政办〔2013〕57号)
内容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由于多头管理、越权管理、交叉管理造成的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文件对理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等方面作出规定。
7.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8〕30号)
内容介绍:为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发展,切实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文件设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对获得奖励资金的项目、对象、程序等作出规定。
8.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信政〔2016〕36号)
内容介绍:为加快我市社会办医步伐,尽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文件在拓展社会办医的发展空间、破解社会办医人才匮乏难题、完善社会办医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规定。
9.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信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18〕80号)
内容介绍: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作用,文件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数量、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
10.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7〕120号)
内容介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正面激励,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有效防控风险,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文件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中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奖励、监督管理和保密等三个环节作出规定。
如果您对上述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有其他意见建议可于3月16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通信地址:信阳市司法局4009室(平桥区南京大道1531号)
联系电话:0376—68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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