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市直、浉河区、平桥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开展市本级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募13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忠于宪法,热心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社会责任感;
(二)律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以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四)律所及该所律师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经查证属实的投诉;
(五)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获评省、市精品法律援助案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六)律所主管机关为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司法局。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事项。
2.根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参与驻法院、看守所、12348热线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
3.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解答法律咨询;
4.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5.完成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律所要明确一名合伙人主管法律援助业务,履行管理职责,组织律师学习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
2.要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系、接收法律援助案件材料、审查案卷材料等工作;
3.每个律所要挑选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通、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建立相对固定、不超过5人的值班队伍。
(三)补贴发放
依据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信阳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及《关于对<信阳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补充说明》等规定支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值班补贴按日计算,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按评估等次核定。
三、申报时间及招募流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5日
(二)提交材料
1.各律所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由律所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送市司法局2011房间。
2.律所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三)选聘流程
1.征求意见。征求律师管理部门和市律师协会意见,结合律所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候选名单。
2.公示。候选律所名单将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名单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名单在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工作时限
本次招募的律所,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时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联 系 人:王强 孙瑞
联系电话:6810603
电子邮箱:xyfayuan@163.com
附件:律师事务所参与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
至2024年法律援助事项申报表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参与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至2024年法律援助事项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