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2
一、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Q10窗口(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市内乘坐25路、28路、30路公交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百花之窗)”站下车即可)。
三、现场需提交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在2024年8月20日之后。
2.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为打印版,印章齐全(户口簿首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本人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字迹清晰印章清晰,户号、人号,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历、学位未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以上所有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
四、现场审核流程
1.将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身份验证后,等待扫描、核验申请材料。
2.申请人现场检查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领取现场审核受理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须由本人办理,到现场后取号排队有序办理。
2.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6-6368116
信阳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