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根据《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24〕5号)要求,市商务局对《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8〕85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二手车市场逐渐成为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我市于2018年出台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8〕85号),旨在对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未来的政策调整和优化提供参考。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8月22日印发并实施,《实施意见》共十条,分别针对二手车交易、流通、登记、征税、流通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交易市场管理、金融服务、流通模式创新、流通体系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便利我市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
(三)评估过程
为了使《实施意见》的实施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实施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后评估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实施的效果、条款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几个方面开展评估。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代表以及汽车协会、二手车企业等市场主体召开《实施意见》实施后评估专题座谈会,相关单位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科室走访了中心城区部分二手车市场、汽车销售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意见,根据企业代表提出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内部讨论、整理,撰写实施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66号)等文件基础上制定。经过核对,《实施意见》具备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交易便利性提升。实施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后,在优化服务流程、简化交易手续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了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交易效率。此外,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二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2.信息透明度增强。建立健全二手车流通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制定二手车流通信息化建设规划,实现了二手车交易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车辆的历史记录、维修记录等信息,有效降低了交易风险。同时,向社会开放二手车流通相关信息,提高了信息透明度,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3.市场活跃度提升。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二手车市场的繁荣。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优化了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诚信度和责任感。这些措施共同作用下,二手车市场的交易量持续增长,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
4.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共享平台有待完善。目前二手车流通信息共享平台虽然已经建立,但在信息覆盖范围、数据准确性、填报的及时性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建议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市场监管仍需加强。二手车市场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建议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
《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冲突内容,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66号)仍在实施期且未进行修订,故《实施方案》按照与上位法律法规同步实施的原则,继续沿用。
(二)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在提升交易便利性、增强信息透明度、提升市场活跃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政策执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等措施,以进一步推动二手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