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5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法(2020]5号)要求,确保全市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现将《信阳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信阳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