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关于印发《信阳市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激励约束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结合省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信阳市司法局制定了《信阳市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信阳市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信阳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9日
信阳市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市品牌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完善律师行业评价体系的改革方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律师事务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星级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开展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星级评定。
第四条 对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执行《信阳市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标准(试行)》,按百分制得分结果评定一星至五星级律师事务所,即得分75分(含)以上为一星级,80分(含)以上为二星级,85(含)以上为三星级,90分(含)以上为四星级,95分(含)以上为五星级。得分达到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直接评定为相应的星级律师事务;得分达到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按从高分到低分80%的比例评定为相应的星级律师事务,其余20%为三星级和四星级。
未设立独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只参评不授星级。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的星级评定每两年复评一次;对于拟晋级的律师事务所上报晋级请示,经考核组考核验收,达到晋级分数的授予对应的星级牌;年度考核问题较多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律所,实行动态监控,随时降低星级等次或摘牌。首次未授星级或复评降星级的律师事务所,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帮助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作为负面清单记入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自我评定、考核组实地考查、第三方机构评定、信阳市司法局网站上公示的程序进行。实地考查内容为:查阅档案资料、查看硬件、座谈谈话、回访询问、征求意见等。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自评报告要在指定的时间上报,过期不补。自评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申请表;
2、依据星级评定标准相关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3、对星级评定自评情况的说明。
第八条 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足以影响评价结果的,撤消其原评定结果。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不齐全,限期不能整改的,不予参加评定。
第九条 星级评定结果在信阳市司法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没有不良反应的,发放星级牌。
第十条 星级标示牌悬挂在律师事务所显要位置。
第十一条 三星级以上律师事务所有资格申报市级组织的有关评先评优;四星级以上律师事务所有资格申报省级组织的有关评先评优;五星级律师事务所有资格申报国家级组织的有关评先评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于2022年12月1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