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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七)交易佣金,不应该是一本糊涂账

发布时间:2022-06-08

一、案情概要

最近,广州的老王遇到了烦心事。本来好好地在A证券公司开户,佣金费率多年来一直是0.8‰,前两个月隔壁B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小邹找到老王,说我这边只收0.4‰的佣金,老王一时心动,就转户去了B证券公司。转户到B证券公司并交易一段时间后,一查才发现B公司的佣金一直按0.8‰收取,此外在多笔交易中还收取了5元的佣金。老王十分气愤,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于是找到B证券公司理论,要求B公司退还多收佣金的同时给予合理赔偿。B公司翻查老王开户资料和相关留存档案、回访录音等资料,未发现老王对佣金收取标准提出异议或申请调整佣金的任何材料。客户经理小邹也表示,未曾给予老王佣金0.4‰的承诺。对于其中的5元佣金问题,根据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02]21号)的规定,A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因此该项收费合规合理。老王对B公司的说法十分不满,于是拨打12386热线投诉。

二、主要争议

双方主要争议在于,老王坚持认为B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小邹曾口头允诺B证券公司只收取0.4‰的交易佣金,但B证券公司却认为从核查老王的开户资料和相关留存档案、回访录音等资料,未发现老王对佣金收取标准提出异议或申请调整佣金的任何材料,而且客户经理小邹也矢口否认关于0.4‰的交易佣金的承诺。

三、调解过程

12386热线接到投资者老王的投诉后,通过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将老王的投诉转B公司履行首要处理责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积极督促B公司处理好该起投诉,积极履行首要责任,同时还建议公司就开户佣金事宜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收费公平合理。第二天,B公司工作人员拿着老王的开户资料和录音,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向老王当面沟通说明。老王表示,对5元一笔的佣金收费无异议,但要不是客户经理小邹承诺按0.4‰收取佣金,他怎么会转到B公司呢?B公司称老王口说无凭。老王不服气,于是再次拨通12386热线表达对B公司的不满,要求退还多收佣金的同时给予合理赔偿。眼看双方剑拔弩张,自行和解无望,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指派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开展现场调解之前,先向A公司调取老王此前的佣金收费凭证,再向B公司分析说理。首先,虽然老王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但其在转至B公司前交易佣金一直是0.8‰,促使其转户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佣金费率的优惠。其次,券商通常会对营销人员有业绩考核要求,一些营销人员为了业绩,常常会以口头承诺低佣金的方式招揽客户,等投资者开户后,当初的承诺便抛诸脑后。鉴于此,调解员向B公司提出,希望对退还部分佣金的问题认真核查并重新考虑解决方案。另一方面,调解员对老王晓以利弊,建议其在目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退让一步接受调解方案,达成双方共赢。老王在听完调解员有理有据的讲解后,最终与B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B公司向老王退还部分佣金,老王也继续留在B公司进行交易。同时B公司也优化证券账户开户流程,增加签署佣金标准确认文件的环节,避免以后与客户之间产生纠纷。至此,纠纷也得到顺利解决。

四、案件点评

1、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时,不能轻易相信营销人员口头的承诺,应当充分关注和审阅开户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比如交易佣金等,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2、证券公司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过程中,要加强对营销人员营销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对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应当予以重点提示和说明,并做好相关的留痕工作,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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