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未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上述问题的出现是我局对财政批复预算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入,今后将加强对文件的理解,严格执行预决算程序,及时将预算批复传达给所属单位。
二、关于部门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未按要求编制决算草案。
今后司法局将加强对预决算文件的理解,严格执行预决算程序,2021年司法局已按要求将法律援助中心单独编制决算。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资产核销不及时
审计组指出问题后,我单位及时补记了资产核销账,今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一定及时进行资产核销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