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公示案件办理情况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1月受理的18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法律援助对象不按要求承诺经济困难状况、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等问题线索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联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376-6810603。地址:信阳市大庆路口信阳市司法局105房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序号 | 受援人姓名 | 案由 | 经济困难状况 |
1 | 王付成 | 工伤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2 | 王秋雨 | 人身损害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3 | 陈庆华等2人 | 交通事故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4 | 吉新平 | 交通事故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5 | 刘启军 | 交通事故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6 | 吴昊 | 确认民事行为能力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7 | 韩荣秀 | 交通事故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8 | 秦红红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9 | 付有功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10 | 冯训望 | 土地确权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1 | 曹春和 | 生命权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2 | 陈志民 | 交通事故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3 | 李范乐 | 土地确权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4 | 沈敏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5 | 王家广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16 | 毛明德等8人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17 | 黄金成 | 人身损害赔偿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18 | 刘虎等7人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