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关于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公示案件办理情况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1月受理的18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法律援助对象不按要求承诺经济困难状况、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等问题线索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联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376-6810603。地址:信阳市大庆路口信阳市司法局105房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序号

受援人姓名

案由

经济困难状况

1

王付成

工伤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2

王秋雨

人身损害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3

陈庆华等2人

交通事故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4

吉新平

交通事故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5

刘启军

交通事故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6

吴昊

确认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7

韩荣秀

交通事故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8

秦红红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9

付有功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10

冯训望

土地确权纠纷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11

曹春和

生命权纠纷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12

陈志民

交通事故赔偿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13

李范乐

土地确权纠纷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14

沈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15

王家广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16

毛明德等8人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17

黄金成

人身损害赔偿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18

刘虎等7人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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