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公示案件办理情况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2月受理的8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法律援助对象不按要求承诺经济困难状况、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等问题线索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联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376-6810603。地址:信阳市大庆路口信阳市司法局105房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序号 | 受援人姓名 | 案由 | 经济困难状况 |
1 | 朱小伟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2 | 朱小伟等4人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3 | 朱小伟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4 | 冯训望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5 | 冯训望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6 | 任明英 | 请求支付抚养费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7 | 任发超等3人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8 | 陈炎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