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公示案件办理情况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4月受理的16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
如有法律援助对象不按要求承诺经济困难状况、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等问题线索的,可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现场举报等方式联系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376-6810603。地址:信阳市大庆路口信阳市司法局105房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序号 | 受援人姓名 | 案由 | 经济困难状况 |
1 | 张连荣 | 医疗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2 | 刘先友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3 | 顾严 | 离婚 |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
4 | 张琳 | 追索劳动报酬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5 | 芦发德 | 请求给付抚恤金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6 | 王付成 | 工伤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7 | 陈书连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8 | 付乐顺 | 人身损害赔偿 | 农民工讨薪,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
9 | 肖立军 | 抚养费纠纷 |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
10 | 闫梅珍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1 | 李德红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2 | 朱德宝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3 | 关凤勤等7人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4 | 陈永和 | 人身损害赔偿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5 | 周力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
16 | 周友芬 | 请求排除妨碍 | 个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