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应届批次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一、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A09窗口(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七大街与新十街交叉口百花园旁边,市内可乘坐28路、30路、8路、25路公交车到信阳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三、现场需提交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身份证有效期必须是2022年8月31日之后。

2、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本要求打印版,本人页户号和人号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无手写字样、无涂改,印章齐全可辨认(首页有河南省公安厅户口专用章、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籍警印章,本人页有户籍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籍警印章)。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户籍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制式证明;

以上所有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

四、现场初审流程

1、将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身份验证后,等待扫描、核验申请材料。

2、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领取现场审核受理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要严格遵守信阳市最新防疫政策,自觉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场所码(信通码),需要做核酸检测的申请人员请提前准备好有效核酸报告。申请人员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请提前告知并备案。

2、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6-6368116

 

 

                                                信阳市司法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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