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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9

 

第一部分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培训、考核等职能。

(二)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信阳政法干部学校)为参公的事业单位,副处级,隶属信阳市司法局,财政全供,45个司法专项行政编制,内设六科一室:办公室,政工科,教务科,总务科,保卫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教育培训科。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去,单独编制本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收入总计529.26 万元,支出总计529.26 万元,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66万元,增长21.38%,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收入合计529.2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9.2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支出合计529.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8 万元,占96.72% ;项目支出17.38 万元,占3.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29.26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0.00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93.66万元,增长21.3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9.2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511.88万元,占96.72%;项目支出17.38万元,占3.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511.8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474.98 万元,92.79% ;公用经费支出36.90 万元,7.21%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00 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增长和减少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 万元,主要用于没有该项费用 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没有该项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 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保险等支出 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0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人员经费)36.9 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2022年预算减少4.39万元,减少11%, 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 2023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成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 年部门预算金额共计529.26 万元,其中项目共2 个,金额为17.38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原因:车辆无变动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等;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信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局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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