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阳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一、集中受理材料时间

20235月10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5月13日)正常、周日(5月14日)休息

二、受理地点

      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南侧Q01窗口(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市内乘坐25路、28路、30路公交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百花之窗)”站下车即可)。

三、现场需提交审核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身份证有效期2023616日之后。

2.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印章齐全(户口簿首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本人页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承办人印章),字迹清晰印章清晰,户号、人号,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3.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学历、学位未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在现场审核时需交回法律职业资格C证证书

以上所有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现场审验扫描后退回。

四、现场审核流程

1.将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身份验证后,等待扫描、核验申请材料。

2.申请人现场检查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领取现场审核受理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须由本人办理,请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段到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办理。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3.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6-6368116

 

                                 信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5日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