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2022年信阳市司法局(本级)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9

附件:2022年信阳市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x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司法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信阳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度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司法(本级概况

 

一、信阳市司法(本级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承担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6)承担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7)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市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3)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14)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司法(本级机构设置

信阳市司法局内设1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监狱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中心)、法治综合科、行政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审核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教育科、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和公证仲裁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基层管理科、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监狱管理科、戒毒管理科、计财装备科(内部审计科)、政治部(警务处)、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三、信阳市司法(本级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司法(本级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1.信阳市司法局

 

 

 

 

 

第二部分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收入总计1,317.71万元,支出总计1,317.7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38.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38.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收入合计1,31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7.7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支出合计1,3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78万元,占69.88%;项目支出396.93万元,占3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17.71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8.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38.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10.50万元,占8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7.55万元,占年初预算8.9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6.66万元,占年初预算2.78%住房保障(类)支出53.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0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9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4.00万元增长2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2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此类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暂未购置公务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4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比2021年多1辆执法执勤车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3.58万元比 2021年增加7.08万元增长8.2%,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年初预算无此类安排。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阳市司法(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十一张表)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