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信阳市司法局关于信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2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8

王智鹏委员

接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298号提案《关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的提案》后,市政府对你们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经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精准分析提案议题。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研讨会,局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会。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会同志共同学习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298号提案内容,认真领会提案思想,研究工作举措,对王智鹏委员提议的关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的议题进行全面解答。

二、工作举措

(一)科学下放权限,助力执法效能提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指导精神,为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我市于2023年3月16起,开始在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息县、潢川县、光山县、淮滨县、商城县、新县、固始县10个县(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中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共73项,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4项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方面的50项行政处罚权;水利方面的7项行政处罚权;农业农村方面的7项行政处罚权;广电、文化和旅游方面的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共59项,包括城市管理方面的43项行政处罚权;水利方面的4项行政处罚权;农业农村方面的7项行政处罚权;广电、文化和旅游方面的5项行政处罚权。

(二)坚持结果导向,紧抓规范建设

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街道)执法硬件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和执法制度规范。对现有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场所进行规范提升,统一设置“三室一库”,即案件询问室、行政调解室(案件听证室)、案件档案室、罚没物品管理库,统一场所标识、指引、门头及各功能室标志牌;会同市委编办制定《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为副科级机构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考核体系,明确各项考核指标19项。统一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准和标志标识,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职责。倡导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了指挥调度制度、执法协作制度、执法办案工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日常工作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及文明执法规范,初步完善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体系。

(三)强化多元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为着力破解乡镇执法人员专业基础知识薄弱的能力短板,信阳市司法局聚焦执法人员培训,培训模式上以实战为目的,在各县区采取“线上大讲堂+线下实体课”“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理论教学+模拟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信阳市司法局采用“线上+线下”培训模式,通过行政执法比武、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等方式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市司法局举办了信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全市各乡镇(街道)共计220余人参加;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组织开展培训学习400余场次,各执法人员培训学时累计超过80学时。

(四)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信阳司法局始终将执法规范化置于突出位置,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特别是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结合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实际,建立了乡镇(街道)执法流程规范,编制了乡镇行政执法流程图。编写《信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汇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三十余部,摘选相关裁量标准50余项,编写《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注解版》《信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规范》,可操作性强,贴近执法实践需求,争做到统一规范、用语准确、内容全面,为乡镇执法提供了工具书。提出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120问,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解答。2023年4月20日,出台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重点提出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县乡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等15项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的持续推进,实现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五)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策群力”,利用网格点贴近群众、点多面广的优势,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通过“特约监督+定点监督+驻站指导”的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监督网格“矩阵式”、“全域化”,全面收集、反馈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拓展“特约监督点”,推动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队伍向乡镇延伸,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打造“固定监督点”,选取企业、个体工商户、医疗卫生机构、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畅通常态化监督渠道,及时收集基层综合执法情况,各乡镇至少设立1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三是设立“执法指导点”,建立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驻站指导制度。由各县区选取一个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县区司法局指派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驻站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协助解决执法问题、督促执法问题整改、收集工作意见建议等。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乡镇司法所行使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职权体制机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派等多种方式明确乡镇司法所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职权,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

三、下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培训投入力度,统筹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针对乡镇(街道)执法意识较薄弱、执法经验较缺乏等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建立人、岗、责相匹配的案件办理流程,打通执法办案全环节,针对赋权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培训,统一执法文书、制定办案指引。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指导作用,推动执法办案质量县乡一体同责,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坚持效果导向,在实战运行中梳理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发现规律、总结实践,形成工作指南、地方标准等一些上台阶的改革成果。同时,做好“协调员”,建立健全同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共享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基本信息,以及标准、规划、规范等信息,总结职权下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衷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司法局  

人:王钰文      电话:0376-6810650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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