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信阳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1


一、总体情况

信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成绩突出单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信阳市司法局对照《政府信息管理条例》的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有效载体,及时主动更新和发布各类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内容。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提醒督促相关科室报送,并由局办公室依法依规进行公开。2023年度,市司法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64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政务微博公众号公开信息116条,政务微信推送政府信息1119条,收到群众网络留言办理16条均按期回复。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明确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公示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按规定时限答复依申请事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2023年度,信阳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依法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前中后”全流程审核,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及时、完整、规范、正确。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2023年度,信阳市司法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新增公开模块,调整网站界面及栏目设置,增设公众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和公众互动等服务类模块,新增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升级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网站安全性、易用性,利用值班和业务科室电话咨询等形式形成一个全新的政务公开工作矩阵。已开通的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行态势良好,在正面宣传、舆论引导、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好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梳理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使信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舆情监测和审核研判,加强政策宣传和回应关切,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有需要提升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内容、载体的多样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步,信阳市司法局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组织学习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人民群众信息公开需求。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费。

 

 



信阳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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