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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智慧普法平台 2020-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关于“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要求,为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作用,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筛选,全国普法办确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实训基地等47个单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和引领作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阵地。要充分发挥各基地优势,整合利用基地资源,结合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法治实践,深入挖掘独特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利用基地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要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增强针对性、服务性、互动性,积极免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附件: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0年11 月21日

  

    

  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1.北京市安全生产实训基地

  2.北京市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3.天津法院陈列馆

  4.廊坊法治宣教中心

  5.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

  6.凉城县绥蒙革命纪念园

  7.本溪市“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史料展示馆”

  8.辽源市青少年平安教育基地

  9.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10.绥芬河国家安全教育展馆

  11.国歌展示馆

  12.上海嘉定法宝体验中心

  13.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

  14.周恩来纪念馆

  15.常熟市“法与生活”互动体验馆

  16.江苏国家安全教育馆

  17.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

  18.浙江省宁海乡村治理培训中心

  19.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20.中国红船法治文化园

  21.安徽省六安市皋陶法治文化基地

  22.福建省厦门七星法治文化街区

  23.“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

  24.南昌赣江十里法治廉政文化长廊

  25.威海市刘公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6.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

  27.董必武纪念馆

  28.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

  29.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

  30.毛泽东与第一师范纪念馆

  31.湖南省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

  32.深圳民法公园

  33.阮啸仙纪念馆

  34.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北山法治文化公园

  35.重庆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36.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37.瓮安县法治文化园

  38.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会议纪念馆

  39.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法治示范景区

  40.陕西省税务局富平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41.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法治教育基地

  42.宁夏固原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43.霍尔果斯海关法治教育基地

  4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45.人民检察博物馆

  46.“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

  47.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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