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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功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1-01-28

近年来,市司法局拓宽“一个渠道”,建立“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进行积极有益探索,全力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集散地”,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采集渠道。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的统一工作平台,需要满足各类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市司法局对信阳公共法律服务进行了业务升级,推动法律服务职能“应驻尽驻”,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流程,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多件事”。市公法中心在原有的“3+X”模式4项业务基础上拓展为领导听政、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军人军属维权、农民工讨薪、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基层法律服务等14项业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不仅方便了社会群众办理业务,而且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

二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所谓研判机制,就是通过对公法窗口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出普遍性和规律性特点,尽最大可能把群众的各种涉法问题优先导入调解程序,达到以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最高的效率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运行情况,又进一步对市公法中心各窗口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案件流转程序、监督责任等,同时对“12348”热线值班律师也提出要求,对可能进行调解的纠纷要引导当事人并在案件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例会,对一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咨询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定期在市、县微信工作群发布统计信息。研判会上,由各窗口负责人首先对窗口值班情况进行汇报,然后大家集体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可以导入调解程序的,由法律援助科(中心)统一转交转办,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落到实处。

四是建立调解优先机制。市人民调解中心作为“三大”联合机制的关键载体,为保障其运行通畅,市司法局于202071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市人民调解中心轮班承办案件工作的意见》,以科室轮班方式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轮班科室的分管领导为承办矛盾纠纷调解案件的牵头领导。810日,值班科室首次成功调解1起修缮房顶漏雨问题引发的案件;1230日,调解成功一起工伤及欠薪案件,赔偿费用当场支付,帮助当事人低成本地解决了纠纷,为消除社会矛盾隐患、维护基层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建立案件流转机制。为了确保案件线索的顺利办理,规定了转交案件签字、审批、流转、办理等制度,明确由法律援助科(中心)统筹负责案件分流、督查落实工作,收集各窗口转交案件并签字登记,重大疑难案件经主要领导审批、一般案件经公共法律服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科室轮班顺序办理。重新修订完善了法律咨询接待登记内容、制作了调解案件转办函等,详细记录来访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咨询案情及处理结果等信息,确保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同时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抽查回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六是强化保障机制。按照“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求,市司法局积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保障,为法律援助科充实配备一名正科级干部,将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名业务骨干提拔为副主任,充实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法律援助科(中心)配备了专门用于办案卷宗归档的打印机、装订机,更换了办公电脑,为“12348”热线更新了独立宽带、增设了坐席电话及办公设备,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信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22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7件,办理公证5128件,“12348”热线解答来电咨询12791人次。9月份建立分析研判机制以来,共召开分析研判会17场,研判矛盾纠纷100余件,受理窗口、热线转交调解案件线索37,充分体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功能的巨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群众欢迎,为推进信阳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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