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刘华彬:忠诚司法 铸就和谐

发布时间:2021-04-02

 2021331日,在信阳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上,潢川县仁和司法所所长刘华彬以《忠诚司法铸就和谐》为题,讲述了他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3年来,用奉献担起党员职责,忠实践行“枫桥经验”,一路走来最终成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点点滴滴。现将英模事迹与大家分享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刘华彬,来自潢川县司法局仁和司法所,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自1998年起,我一直担任潢川县仁和司法所所长,至今已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了23个春秋。

在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之前,我还是一个门外汉,既不懂法律,也没有工作经验。我深知要想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工作人员,就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法律等各方面的学习锻炼。于是,我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经过几年的锤打磨炼,我的法律知识更加丰富,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工作方法也更加娴熟。

可是,正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时,一场车祸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痛的打击。20013月,一直默默支持着我工作的妻子,不幸遭遇了一场车祸,被撞成了一级残疾,全身瘫痪,大小便失禁,成天卧病在床,吃、喝、拉、撒全靠我一人伺候,生活极度艰难。我顶着悲伤和压力,一边照顾好妻子和家庭,不离不弃;一边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劳任怨,从不叫苦叫累。为了不让繁重的家务耽误了工作,我早上5点多钟就得起床,夜里11点钟还拖着疲惫的身体不能入睡,一年365天,基本上天天如此。

作为司法所长,我的主要职责就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多年来,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放在首位,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满腔热情地调解每一起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达到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效果。

记得,20146月,一对母子不幸在水库溺亡,其亲属以水库未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为由,要求水利站承担赔偿责任,并以抬棺闹事、网络曝光、家人爬自来水塔等方式相逼,情况紧急,事态严重,在全镇引起不良反响。我深知,这类纠纷调解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而且如果稍有不慎,极易转化为群体性信访事件。但矛盾就是命令,再难也要调解。于是,我主动介入,走访调查,取证核实,准确掌握案情,查找矛盾症结。刚开始,调解工作十分不顺,但我并不灰心、不气馁,连续三天坚守在调解现场。同时,利用当地村干部人熟地熟的优势,邀请他们一同参加调解处理。通过法律攻心、以情动心,耐心细致地说服,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我们的执着精神所打动,达成了协议,成功避免了纠纷的升级恶化。

2016528日,李某在张某开发的工地劳动的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楼梯井摔到一楼,造成右腿严重骨折,身体多处受伤。经潢川县人民医院及武汉协和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已花医疗费近20万元,右腿伤情依然十分严重,如不及时继续治疗,极可能造成腿部坏死,导致截肢,甚至危及生命。但开发商张某、承包方冯某,及分包方胡某三方,相互推诿扯皮,拒绝对李某进行赔偿,而李某为治病早已是负债累累,无力再垫付医疗费。李某妻子刘某一直在找开发商张某等三人追要赔偿,但均没有结果,成天以泪洗脸,几乎进入了绝望状态,扬言要和丈夫二人到开发商张某、承包方冯某及分包方胡某三家以死相拼。

得知这一情况时,我正在给瘫痪的妻子清洗护理。我二话没说,立即放睡妻子,急忙赶到李某家中,安抚李某及妻子刘某,让他们保持冷静,要相信司法所的调解。为了让矛盾尽快得到解决,我赶紧电话联系到开发商张某等三人。好不容易将四方找到了一起,但张某等三人继续推诿扯皮,相互推脱责任,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调解工作一时难以进展。凭着一股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的干劲,我先跑到开发商张某家,不厌其烦地向他宣传相关的法律,并举出周边的案例,以案释法,明确指出张某的责任所在,耐心细致地做张某的思想工作;接着,又跑到承包商冯某家中,采用以情动人法、换位思考法,从道德到法律,从家庭到社会,从生活到人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知疲倦地做冯某的思想工作;最后,又跑到分包商胡某家中,从亲情、法律和责任的角度对他进行宣传教育,让他合情合理地给予赔付。通过连续5天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调解,四方当事人最终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主动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张某等三人共同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叁拾万元,一场疑难民间纠纷最终得到了及时化解,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有多少次,我在平息纠纷中、达成协议后,匆匆忙忙赶回家中,看着饥饿的妻子早已屎尿一床,糊满一身,泪痕满面,眼巴巴地往门外看,十分难受的样子。我再也顾不上劳累和饥饿,赶紧撸起袖子,一边帮她清洗,一边讲述当天工作中遇到的事情,直到妻子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3年来,我累计开展普法宣传近200场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50余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0余起,阻止民转刑案件45件,化解群众上访案件近100件,为农民工外出维权10多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近100次,免费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00多份。经我调解的纠纷案件,没有一起,由于调解处理不及时、或者调解处理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极大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我只做了我该做的,上级部门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200712月、20111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20105月,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20168月,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会联合授予“省五好文明家庭”;20178月,被信阳市精神文指委会授予“信阳好人”;2019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多次荣获潢川县“道德模范”、“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我十分感激,也将一如既往地保持初心,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给予我的荣誉和认可。

现在,我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上班之前有人等,下班途中有人截,出门在外电话追,回到家中有人找。都是请我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起草合同,调解矛盾纠纷之类的事情。所有这些,不管认识不认识,单位还是个人,容易还是困难,我都会认真对待,一一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见到我成天忙忙碌碌的身影,常常会有人这样问我:“华彬,你把妻子照料得那么周到,司法所里大量的工作你又处理得那么好,你不觉得累吗?”是呀!我真的很累,但是,每当我看到瘫痪的妻子在我二十多年来的精心照料下,干干净净,快快乐乐,我就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幸福;每当我看到一个个疑难纠纷被我巧妙地调解处理好,一场场即将发生的械斗被我及时制止,一起起群众上访被我依法化解,一位位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了有力的维护,我就感到无比的兴奋和满足。

我常常这样想:“照顾瘫痪的妻子,是我一个男人、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是我一名司法所长、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我真的很累,但我无怨无悔。”

生活充满荆棘、考验、煎熬与痛苦,只要我们坚强、努力,有责任,有担当,有一颗感恩的心,用行动温暖身边每一个人,我们的眼里就会有光,心中就会有爱,痛,并快乐地活着。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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