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市司法局召开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17

5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动员会。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市局机关处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司法所所长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克富主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成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锡江同志对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能作了详细说明。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晓出席会议并讲话。徐晓同志就建立乡镇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是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有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需要。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上的法治保障作用,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实现法治建设全覆盖,并对基层司法行政本职工作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二是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要担负起基层执法改革的新职能,紧密整合基层矛盾化解资源,统筹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发挥。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乡镇依法治乡(镇)办、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能。要更加强力的整合基层矛盾化解资源,强力引领“三大”联合机制紧密的融合度,发挥出“六调合一”的强大效力,在全面依法治乡(镇)的工作中发挥“头雁”效应。同时依法治乡办建立后,对提升基层司法所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而更加有效的监督村居法律顾问的履职。

三是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要把握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站在全乡全镇的高度去考虑问题,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本领域的落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为乡镇党委决策做参谋助手,成为乡镇党委在法治建设上的参谋者、执行者、监督者、考核者。

四是建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要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通过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职能作用,积极扭转基层司法所职能软弱现象,将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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