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8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213号)要求,按照推荐程序,经单位申报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定,拟推荐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光山县税务局为“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备选对象,特向社会公示。
对上述单位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0376-6810685
电子邮箱:xysfzzfbgs@163.com
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