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项光涛
标题: 被执行人未履行赔付
日期: 2022-04-29
来信内容: 2015年1月29日在息县城关镇新铺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判对方(曹虎)全责,对方不服向息县人民法院起诉,息县人民法院判对方(曹虎)全责,对方不服向信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信阳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经多次与对方协商赔付修车款项(93977元),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我方(万敏)向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依据文号:(2015)信中发民终字第1150号,案号:(2016)豫1528执4号),对方依然拒付赔付款项问题。现不知如何拿到赔付款项,烦请司法领导支招处理一下。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对司法局的信任。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在司法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继续与法院执行部门保持联系。如有其他方面问题,可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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