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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 高质量发展“双五条”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8 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市司法局印发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双五条”措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双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双五条”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单独一部分加以强调,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时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2023年9月7日,省司法厅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措施》,提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文件精神和有关安排部署,在深入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双五条”措施》,通过法治手段保障护航民营经济和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从而提升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感受度和认同度。

“双五条”措施》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加强涉民营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保护民营经济、促进外商投资等不相适应的规定。加强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二是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涉民营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对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对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开展个案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四是提高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水平。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村居法律顾问等活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帮助专精特新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五是提升涉民营企业公证服务质效。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承诺,开通民营企业公证“绿色通道”,提高涉企公证服务质效。落实公证收费最高限额,鼓励公证机构对困难民营企业酌情减收公证服务费用。打造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保护制度。

“双五条”措施》在服务保障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上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推进民生领域立法保障。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立法,推动出台《信阳市行政调解办法》《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断丰富开门立法方式方法,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辟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绿色通道”,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着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三是打造高效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能力,为公众提供便捷化、交互式的“互联网+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工作,建立完善我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承诺审核机制。四是全面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梳理行政调解事项清单,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采取主动告知引导。五是加强精准性实效性普法。严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主题宣传,结合群众身边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精准性实效性普法。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有效充实基层法治力量。

市司法局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双五条”措施》贯彻实施?

答:一是狠抓政策落实。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督促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提高服务质效。组建高水平律师服务团,走进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形成政策直享、诉求直办、服务直达的服务模式。提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服务能力。三是拓宽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信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打造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法律服务。四是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充分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执法监督联系点作用,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附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