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频次上限 |
1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
2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1次/年 |
3 | 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 | 2次/年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
5 | 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是否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经营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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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频次上限 |
1 |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
2 |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1次/年 |
3 | 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 | 2次/年 |
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
5 | 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是否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经营的行政检查 | 1次/年 |